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局党委       发布时间:2017-02-15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林业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深入调查研究。局各位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0次,时间不少于80天;要经常深入到保护站(中心)、辖区村社,走访职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资源管理、巡护监测情况,帮助保护站(中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二、议事决策民主务实。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要商议大事、要事、难事,立足解决重大问题;局长办公会议侧重解决具体问题;议事要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简朴承办各类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从严控制庆典、表彰会;提高会议实效,要改进会风文风,提倡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节约会议经费,不得借会议之机大吃大喝、发放纪念品。
      四、严格公文审核、文档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公文审核,减少发文数量。起草公文力求简洁精炼、主题明确,对下发文件要由相关职能科室抓好贯彻落实,严格公文审批管理。文件阅办情况由办公室主任进行督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规范公务活动,规范公车使用。从保护区工作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公务出行,严格控制出行人员数量,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严禁借公务出行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管理局车辆要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保证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用车;局领导不固定使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基层单位车辆使用要严格遵守管理局制定的《保护站车辆管理责任制》的规定。
      六、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共设施、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在工作日饮酒和酒后执行公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全局干部职工要远离黄赌毒,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七、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不得利用办公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务接待要本着“对等、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按规定标准吃工作餐。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单位工作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不得上烟酒。
      八、严禁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全局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乔迁开业、婚嫁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通知》,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加强教育,破除陋习,新事新办,不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收敛财物。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前要向局纪委报告。
     九、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十、加强监督检查。局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局属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纪委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并对基层单位财务运行情况每年分上、下半年进行两次检查,切实抓好本规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