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水江自然保护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局党委       发布时间:2017-02-15     浏览量:

      第一条  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局党委成员、局机关科室正科级干部组成。局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
     第三条  组织人事科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记录和有关会务工作,进行学习考勤,整理并汇报学习情况。
     第四条  学习内容
    (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部署等;
    (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政策法规;
    (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以及林业厅关于林业发展改革的部署安排和重要指示;
    (四)党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科技、文化、管理和专业知识等;
    第五条  时间安排。中心组每月进行理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次,全年不得少于24次。非特殊原因不得在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其他活动。
      第六条  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紧扣全省林业发展改革的大局,安排集中研讨、交流、辅导,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七条  学习考勤。中心组集中学习要如实记录学习时间、内容、主持人、学习人员等,并进行考勤签到。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请假并自觉自学补课。
     第八条  检查考核
    (一)检查考核由局党委书记负责,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每季度对中心组各成员的学习检查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年终综合考核一次。
    (二)检查考核标准。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5%;按规定完成了学习计划;个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每年至少记1.5万字学习笔记;撰写1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或有一定理论深度的文章。
    (三)年终考核方法。把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和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查考勤、阅笔记、听群众反映、看学习效果的方法,全面考核学习成效。
      第九条  局属各党支部参照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