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 集体所有国家级

文章来源:    作者:乔明       发布时间:2016-03-04     浏览量:

 为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项目,管护好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好以大熊猫、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天保工程(二期)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实施细则》(修订稿)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保护站辖区内行政村。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
三、考核单位
保护站。
四、考核时间和方法
(一)考核时间
半年一次。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结合平时工作实绩,核对有关材料,逐项评议打分。考核单位进行考核总结,指出不足之处和扣分理由。
五、分值设置
考核实行100分制。
六、考核指标
(一)组织机构及制度
1、责任制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专业护林队、防火组织,落实了职责分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标牌;签订全民管护合同、集体林专业护林队管护队员合同;管护任务落实到人、山头地块,职责、任务、责任明确;人员稳定。每差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2、制度建设:制定了管护制度、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防火扑救预案或示意图、考核奖惩制度、出勤考勤制度并张贴上墙。每差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3、档案资料:所有档案管理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管护制度、组织机构名单、全民管护合同、集体林专业护林队管护队员合同、巡护日志、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巡护考勤表、财务票据及账目、会议记录、资金使用方向变更、重大会议、重大林业事件报告、季度及年度总结等齐全并立卷归档,专人管理,专处摆放。每差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4、会议培训: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护林队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每半年提交一次总结。会议缺少一次扣1分,记录及总结缺少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二)责任履行
1、制止及上报违法行为:辖区内发现盗伐林木、无证运输、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林区违章用火、火灾隐患、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有责任制止并上报。未进行坚决制止及上报的,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20分;
2、上报森林病虫害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辖区内发生森林病虫害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3、森林火灾扑救: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的,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
(三)管护成效
1、盗伐:每发生一次2立方米以下盗伐林木案件,扣2分;2立方米以上的扣3分;每发生一次5立方米以上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毁林开垦、乱占林地:发生一般性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一次扣2分;经立案调查确定为特大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3、野生动植物保护:发生乱捕乱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植物(含古树名木,如扒剥活树皮、挖掘活树根等)一次扣2分;特大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5分;
4、森林病虫害防治:发生森林病虫害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病虫害的,一次扣2分;
5、非法开采:发生非法开采的,一次扣5分;未及时制止及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扣除全年考核分数(100分);
6、非法用地:发生单位和个人进入管护区域非法用地施工的,一次扣5分;未及时制止及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扣除全年考核分数(100分);
7、森林防火:辖区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公顷以下)一次的扣5分; 较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公顷至100公顷)一次扣15分;发生重、特大火灾(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一次扣除全年考核分数(100分);
8、管护成效指标扣分不设上限。
(四)日常巡护
1、巡护次数:根据保护站要求和站村管护合同,按时按量达到巡护要求。缺少巡护次数,一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2、巡护记录:按要求真实填写巡护记录,妥善保存,要明确巡护时间、路线及巡护中发现的破坏集体林资源情况和野生动物痕迹。巡护记录本无记录或弄虚作假,发现一人扣2分;巡护记录不完整,不清楚,发现一人扣1分;最多扣5分。
(五)宣传教育(4分)
利用各种形式(群众会议、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发放传单、车载宣传等)每月最少对辖区群众进行一次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常年保证村内各种护林标语达10幅;印发宣传资料及重要集体林管护政策文件到各户。每差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六)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包括各级下达的资金计划、资金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年度决算及相关资料、公益林建设工程项目的结算清单、工资及其他经费的支出凭证等齐全并立卷归档,专人管理,专处摆放。每差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2、资金使用:未及时提交资金使用计划;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未书面上报;上报资金使用计划但未获得批准而擅自使用资金;未提交季度财务报表;未提交决算报告。发现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
3、违规情况:出现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经立案调查确定为特大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该项扣分不设上限。
七、考核等级划分
结合保护站实际,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的(含95分)为优秀,80(含80分)-9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奖惩兑现措施
对考核合格的行政村,发放全部管护人员管护费;对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村,暂扣管护费,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或二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停发管护费并终止合同,涉及违法的由司法机关查处。对整改后合格的扣发下半年5%-10%的管护费,由考核单位酌情奖给辖区内考核优秀的行政村。
九、附则
1、本考核办法可根据考核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保护区管理局。
十、附件: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
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考核评分表




                    














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
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考核评分表
考核单位:                                        被考核单位:
考核内容 评议项目 扣分标准(分/项) 扣分上限 考评得分 备注
组织机构及制度 责任制落实 1 5    
制度建设 1 5    
档案资料 1 5    
会议培训 1 5    
责任履行 制止及上报违法行为 5 20    
上报病虫害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2 10    
上报森林火灾 5 10    
管护成效 滥砍滥伐、盗伐 2/3/5 不设上限    
毁林开垦、乱占林地 2/5     
野生动植物保护 2/5     
森林病虫害防治 2     
非法开采 5/100     
非法用地 5/100     
森林防火 5/15/100     
日常巡护 巡护次数 2 10    
巡护记录 1/2 5    
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 1 5    
资金管理及使用 资金管理 1 10    
资金使用 2 10    
违规情况 1/5 不设上限    
合计(100-扣分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