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烟机关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量:

   一、机关科室内全面禁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会议室、办公楼入口处、一楼大厅、食堂、楼梯、电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四、办公区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五、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六、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奖励。

  七、干部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即通报批评所在科室;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来访者在办公区域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九、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单位)控烟工作。

  十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审计室、防火办、资源科各确定1-2名工作人员为控烟巡查员,负责检查督促局机关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控烟巡查员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十三、本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