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主要流程(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文章来源:    作者:林业厅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量:

提出入党申请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在一个月内与申请人谈话,掌握情况,提出要求 3、对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宣传党的基本理论、纲领、经验,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通过“特色党日”、宣讲优秀党员事迹、个别谈心等方式吸引向党组织靠拢
培养积极分子 1、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确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名单报局党委
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内容包括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思想汇报强调质量和真实感受。 3、加强培养和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原则:早引导、早联系、早教育
集中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输送到党校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未经党校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平时培训教育(党支部):①吸收参加一些党的活动;②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③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分析其状况,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每半年对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
确定发展对象 1、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定时间后,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发展对象,报局党委审批
培养考察时间:一年以上
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之前,必须向局党委事先报告(省厅控制指标)
拟定发展对象程序(党支部): 
①对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②听取党外群众意见:由党支部组织,至少要有2名党员参加,采取座谈会或个别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要做好详细记录,党员要在记录上签字。  2、党支部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经局党委审批的重点发展对象,由党支部政审。
①政审的内容: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尤其要看申请人是否信仰宗教、邪教、迷信、“法轮功”,有无受刑事或政治处分。  
②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函调。 
③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3、党支部审核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报局党委审批,领取《入党志愿书》
A.党支部整理和审核的入党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自传;③思想汇报;④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⑤《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⑥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⑦政治审查材料等;党支部向局党委报告上述情况,提请局党委审批。
B. 局党委审核批准内容:①考察时间是否期满;②全过程是否规范;③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④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接收预备党员 1、党支部采取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目的:确定公示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地、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党校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政审人、举报电话、联系方式、公示期(一周)等。                                2、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②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宣布发展名单,申请人汇报、介绍人介绍情况,支部介绍审查情况,党员发表意见,举手表决或无记名票决,当场公布结果)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如实介绍情况;③支部负责人介绍情况,通报公示结果,并提出初步意见;④大会讨论;⑤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⑥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有效)⑦支部负责人总结;⑧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优缺点、政审的主要结论、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和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上级组织审批 1、局党委审查发展党员材料,派专人与申请人进行谈话
①谈话内容: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对群众态度和支部审议意见的态度;②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志愿书》。  2、局党委预审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情况,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并将新发展党员基本信息录入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①局党委讨论审批,主要审核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格式为“经审查,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②党员入党时间为党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时间。 3、局党委或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党支部举行宣誓仪式,党委应派人参加)
①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②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③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④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反馈审批结果
①对局党委的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                      ②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活动;③向支部大会公布。 预备党员进入一年的预备期,接受继续教育和考察
①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②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评议。
预备党员转正 1、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支委会对其进行审查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前,应提交书面转正申请: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对本人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2、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
①支部在听取群众、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②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支部负责人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③ 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局党委审批;材料存档

①党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告局党委;②局党委审批,审批格式为“经研究,同意XXX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算起”。
注:党龄从预备党员转正之日算起
①局党委及时向支部反馈转正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②审批结果应向支部大会公布。
党员发展材料存档:《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