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江保护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    作者:局党委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根据省林业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ー、改进调查研究
       1、制定调研计划。每年度围绕自然保护中心任务确定调研主题,依据调研主题制定年度调研方案和阶段性调硏计划,明确调硏目标和要求,严密组织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影响保护区健康发展和林区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地方调研解决问题。局领导带头安排足够的时间每年到基层单位和辖区调研。
       2、突出调研实效。大力提倡调研时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事先联系衔接的做法,在调研时间、路线安排上力求灵活主动,不采取固定模式,体现调研工作的自主性。调研方式上采取蹲点调研、随机调研、明察暗访、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调硏中既要听取工作汇报,更要到一线多走、多看,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基层干部职工所求所昐,详细了解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研结東后要及时向局党委递交调研报告,局党委要对调研反映上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努力解决问题。
      3、严格轻车简从。局主要领导考察调研,陪同的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陪同。其他局领导开展调研,陪同的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陪同。坚决杜绝无关人员陪同调研。严格控制调研车辆,在调研人数不超过4人的情况下,原则上只安排一辆保障用车,调研人数超过4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定保障车辆。
     4、简化接待工作。开展调研期间一律不搞迎送,不悬挂张贴横幅标语,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不超标准安排住房,不赠送、收受各类纪念品及土特产。调研人员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烟酒并严格按管理局规定缴纳食宿费,不得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精简会议活动
      5、压缩会议数量。加强各类会议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会议
计划申报制度,每年11月底各部门上报下年度会议计划,没有纳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坚持精简、务实、节俭、高效办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表彰、庆典、研讨、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举办。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如要参加,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6、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管理局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要依据会议性质和内容确定参会范围,从严限
定会议规模,从严控制会期,从严控制参会人员;局属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每个单位的参会人员不超过1人,严禁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及人员参会。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召开会议。
     7、提高会议质量。积极改进会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会议形式,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注重会议实效。可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会议不再集中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提倡作提纲挈领、言简意赅的讲话。
      8、严控会议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
政府及省厅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场布置简洁大方,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会议期间不搞宴请,原则上吃工作餐,严禁开展与会议无关的其他活动。严格执行会议经费预算制度,严禁提高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不得超预算、无预算安排会议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文件简报。严控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会议已经作出部署的,不再发文部署;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直接协调的事项,不再发文办理;能以函件进行工作安排、业务联系的,不发正式文件,不层层转发文件或其他部门文件。严格落实简报备案审核制度,未经管理局审核备案的简报一律不得印发。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一律不得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报送简报。
     10、规范报文程序。严格执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局领导不直接受理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报送的公文。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上报的公文一律由局办公室按程序运转,坚决杜绝文件倒流和多头报文现象。向管理局报送的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送请示文件时严格落实一事一请示要求,避免一文多请。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各科室、基层各单位不得直接向局领导报文。
     11、提升发文质量。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文字筒练、篇幅简短、内容充实、管用有效。以管理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要语言精炼、内容丰富,反映情况真实,具有参考价值,每期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字。要加强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格式要素,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加快无纸化办公建设进度,不涉密的文件简报能通过网络报送的,一律从网络报送,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上流转办理,全面减少纸质文件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12、严格文稿发表。局领导代表管理局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等必须报局党委批准。除管理局统一安排和批准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不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或头衔。
      四、规范出访活动
     13、合理安排出访。围绕保护区中心任务和外事合作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并报省厅审批。出访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无明确工作任务的出访活动一律不予安排,已离退休人员不再安排因公出访。
    14、严控人员时间。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组织的出访团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确定出访人员和人数。出访时间由出访团组确定,出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出访时间。
    15、严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出访活动,因公出访乘坐交通工具和食宿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严格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经费预算年度间原则上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出国(境)活动。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荣誉称号及奖金等须事先履行报批程序。出访人员离开或抵达时均不安排专人机场迎送。
      五、改进新闻报道
     16、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守新闻传播规律,优化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消息稿不超过1000字,其他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消息稿不超过500字,突出全局性重大会议、重大事件和民生类新闻的报道,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在局门户网站作筒短报道,不作广播电视和刊物报道。
     17、规范考察调研新闻报道。局领导考察调研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局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不专门安排随行报道人员,由陪同工作人员提供新闻稿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报道。局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消息稿一般不超过500字,其他局领导考察调研消息稿不超过300字。对局领领导指导重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报道。
      18、规范新媒体报道。加强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管理,报道局领导活动时要坚持从严从筒原则,严控数量、字数、时长和推送频率。要主动适应新媒体网络环境,注重报道的趣味性和实用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9、严格遵守宣传报道规定。局领导必须遵守省上有关宣传报道的规定。不得在地方和行业媒体、小报小刊、新媒体甚至境外媒体等刊发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个人活动报道。局领导参加其他文艺活动等一律不作报道。局领导作出工作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六、厉行勤俭节约
      20、严格执行办公用用房管理规定。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面积标准,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或离职手续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腾退办公用房。
      2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動、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
      22、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原则上自行用餐,确需公务接待用餐的,实行公函接待和用餐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公务接待用餐供应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去私人会所或高档接待场所,严禁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有职工餐厅的,原则上在职工餐厅安排工作餐,严禁超标准接待。
      23、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养成守德、守纪、守法的家庭风气。不得违反规定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或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不得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
     七、加强督促检查
     24、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决同“四风”间题作斗争,着力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25、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反对特权,带头开展调研,带头联系群众,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的各项规定。
     26、健全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涵盖本单位本部门各级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系列制度和办法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用得上、管得住、效果好、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
     27、严格检查通报。局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于每年12月上旬将自査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管理局汇报。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局组织人事科要把贯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严格监督考核。局审计室每年要对各单位各部门会议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局领导班子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査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28、本实施意见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9、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15年10月8日局党委修订印发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