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队深入辖区各乡镇开展宣传工作
展板上可爱的花面狸让同学们笑逐颜开
《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通过,实施五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符合《办法》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群众及时给予补偿。白水江保护局积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依照《办法》和有关规定开展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案件赔偿工作,受到林区群众好评。
白水江保护区自建立以来,特别是国家实施“天保工程”以来,区内动植物种群、数量迅速恢复。大熊猫、黑熊等珍稀野生动物活动范围不断扩大,频现于保护区实验区的农田村庄,给社区群众人身及财产构成潜在威胁。针对近年来在保护区内偶有发生野生动物造成区内群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 白水江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先后9次深入保护区辖区各乡镇、学校、村庄、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积极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为重点、切实保障林区群众利益”、“同在地球上 共享大自然”等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全年共出动宣传车辆68台次,散发传单60000余份,音响播放宣传100余小时,悬挂横幅200余副次,受教育群众80000余人次。
通过积极广泛的宣传工作和对野生动物造成人畜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林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为改善林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创造了条件,扩大了野生动物栖息地和活动区域,促使生物多样性有所增加,自然生态链趋于平衡,区域内大熊猫、金丝猴、黑熊等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