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至26日,管理局局长刘兴明,党委书记黄晨翔,副局长刘万年先后深入碧口保护站辖区,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实地查看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单位、听取汇报、社区调研等方式,详细了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进展情况,现场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要继续加强对现有问题项目的监管。二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巡护,禁止一切人工设施和建设项目进入核心区和缓冲区。核心区要管死,缓冲区要管严。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50号令和国家林业局(2016年)第12号公告。四是要将生态环境问题监管工作与森林防火、巡护监测,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