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江保护局召开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集体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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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瑞春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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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2月19日下午,局党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集体约谈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兴明主持。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
约谈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省委、省林草局党组“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随后,局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岗位职责,逐一分析各自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针对各自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
会上,党委书记刘兴明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职责,要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抓、系统抓,把握重心、明确重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其他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守土一方,既要管好事又要管好人,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二是要落实教育责任。要紧跟当前形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要开展分层教育开展多样化教育,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一要教育学习本地化,二要积极拓展教育方式,三要认真跟踪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效果,确保收到实效。三是落实管理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要进一步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齐抓共管的落实局面。四是落实示范责任。科级干部和支部书记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做出表率。同时,要切实带动班子成员共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作用,真正发挥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做到正己正人。要在廉洁自律和执行制度上做示范,要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搞特殊化,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的示范作用,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刘兴明同志进一步强调,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其他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努力形成“单位讲正气、班子讲团结、做人讲诚信、做事讲原则”的政治氛围,树立清风正气,营造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