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11     浏览量:

      各保护站(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林业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甘林党发[2018]56号)精神,进一步端正会风,严明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推动省林业厅党组决策部署和我局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到位,现就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会风会纪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政治站位高不高,工作和思想作风实不实、责任担当强不强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单位和部门党员干部精神状态、整体素质、工作效能的集中反映,事关党风、政风和领导干部个人作风、事关省林业厅党组决策部署事项和我局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地实施。各保护站(中心)、各科室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以当前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暨“党建提升年”、“ 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着力增强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场秩序、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
       二、严格落实参会范围。本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各参会单位和科室要严格按照通知的参会范围,特别是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局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及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各参会单位、相关科室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对研究部署有关单位或科室重要工作、且明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必须由本人参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或由他人代为参会。已经报名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或另派他人顶替参会。
      三、从严履行请假程序。本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省林业厅召开的重要会议、陪同上级领导同志调研、处理特殊公务或因病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当履行出差审批或请假手续,说明出差或请假事由,按规定程序报批,在休假或请假期间,接到局党委、管理局重要会议通知的,须终止休假或请假,及时返回参会,因紧急情况确需临时请假的,应当即行按程序报批,本局召开的各类会议,须提前向局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报批工作由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会议。
      四、严守会议纪律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参会范围、会场纪律,需要会议发言的应当在会前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切实维护会议的严肃性。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好会场秩序,集中精力专心听会、认真记录、深入思考,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接打电话,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故擅自提前离会。参加涉密性质的会议,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不得在会场内拍照、摄像、录音,不得在非保密电话、公共场合或对无关人员谈论会议内容,不得对会议文件资料转借、传抄、复制、拍照、扫描。
      五、依纪依规通报问责。各保护站(中心)、各科室要把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作为整治作风顽疾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加大整治力度。本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会议请假制度执行情况和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或不严格执行会议纪律要求的视情予以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中共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