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体现管理局对职工的关爱,确保各位职工健康工作和生活,经管理局研究决定,组织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在岗职工(不含聘用人员)、退休职工。
二、体检时间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体检地点
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根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医院或体检中心。
四、体检费用标准
每人按照1000元标准体检。
五、要求
1、体检人员自行前往体检,管理局不统一组织。
2、在职职工外出体检,给予3天的体检假,外出费用自理。
3、请各单位在确保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相关人员分批次进行体检。
4、体检结束后,由本人持体检报告、发票报销。
5、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过期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特此通知
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